徵才機關 | 雲林縣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聘用社工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18-10-12~2018-10-22 |
資格條件 | 1.凡中華民國國民(男性須役畢,持有退伍證件者或免役證明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者。 |
工作項目 | 1.少年偏差行為及虞犯輔導相關工作。 2.辦理輔導志工招募、培訓工作。 3.辦理校園、社區及少年預防犯罪宣導。 4.辦理網絡聯繫會議。 5.辦理會務工作及主管交辦事項。 ---------------------------------------------------------------- 1.本會所聘社工員,係由中央衛生福利部專款補助,惟如補助經費停止、不敷支應或計劃結束時,所聘人員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再以其他經費延續聘用計畫。 2.本會所聘社工員,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六等二階(296俸點)起薪(新台幣36,911元)。 3.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及雲林縣警察局請假須知核假。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少年輔導委員會(雲林縣警察局少年警察隊)(64054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0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應附文件: 1.檢附退伍證件影本(男性)、畢業證書(影本)、成績單、履歷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自傳(書寫方式請以A4格式,14號字、橫式繕打)、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無則免付)。 2.於107年10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本會(64054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00號)收。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審,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3.電話:05-5371727;承辦:偵查員許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