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學務創新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17-08-16~2017-08-24 |
資格條件 | (1) 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或大專學歷以上者。 (2) 溝通表達能力佳。 (3) 有服務熱忱。 (4)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5) 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6) 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 安全校園生活之促進、維護與危機管理。 (2) 學生發展與自我實現之促進。 (3) 公民教育之實踐與學習。 (4) 學務工作之創新與專業化。 (5) 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花蓮高級中學(花蓮市民權路42號) |
聯絡E-Mail | lu5312@mail.hlhs.hl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一)請檢附下列文件:(請依序排列裝訂)1、填寫報名表(需黏貼相片)。2、國民身分證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教育部輔導知能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5、輔導、諮商、教育、醫療、法律、觀護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繳交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無者免繳)。6、教育部校安中心儲備人員證明書影本或符合學務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影本(無者免繳)。7、值班同意書、切結書。(二)採親自報名:本校學務處(教官室)。聯絡電話(03)8242216。(三)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不予受理報名。 二、甄試方式與程序:1、甄試方式:面試。2、面試時間:106年8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時舉行,考生於當日下午13:30時前至學務處(教官室)辦理報到,超過報到時間者,不予參加面試,亦不予錄取。 三、甄選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至本校網頁首頁(http://www.hlhs.hlc.edu.tw/)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