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里港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獸醫 |
職系 |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9-05-22~2019-05-27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獸醫相關科系畢業領有獸醫師證書,具獸醫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有案之現職人員。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畜產一般行政業務。2畜禽疾病防治業務。3.各季畜禽動態調查及畜產物及設施查估 。4.甲類動物傳染病管制撲殺復養及畜牧業天然災害救助。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里港鄉永春村中山路104號(屏東縣里港鄉公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獸醫師證書及執業證照影本。 (四)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通過各項英語檢定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七)履歷表。(八)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將報名文件以影本A4格式依序裝訂,並於 信封上註明「應徵獸醫職務」及上班時間、下班後聯絡電話號碼,於5月27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有關資料郵寄至本所人事室辦理報名。 【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必要時通知參加面試其時間另行通知。 (二)不合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資料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俾利郵寄。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四)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員得不予錄(備)取。 (五) 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8-7752114轉506 邱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