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消防署高雄港務消防隊 徵求 消防隊員~2019-05-11

徵才機關 內政部消防署高雄港務消防隊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警察人員
官職等 警佐3階至1階
職稱 消防隊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9-05-09~2019-05-11
資格條件 一、消防警察人員特種考試4等考試以上及格者。
二、現任職消防警佐隊員以上者。
三、具EMT2、救生員、火災搶救初級等訓練合格者。
工作項目 消防行政及擔任轄區防救災工作。
工作地址 高雄市(高雄港區)或臺南市(安平港區)。
聯絡E-Mail kfs05126@mail.khf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上述資格者請於108年5月15日前將資格條件所述之資歷證件及履歷表(一般)以A4紙張影印或e-mail(kfs05126@mail.khfb.gov.tw),送高雄港務消防隊人事機構彙辦,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資料請寄:高雄市鼓山區臨海新路25號高雄港務消防隊人事機構收,電話:(07)5622601轉660或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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