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消防署高雄港務消防隊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警察人員 |
官職等 | 警佐3階至1階 |
職稱 | 消防隊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9-05-09~2019-05-11 |
資格條件 | 一、消防警察人員特種考試4等考試以上及格者。 二、現任職消防警佐隊員以上者。 三、具EMT2、救生員、火災搶救初級等訓練合格者。 |
工作項目 | 消防行政及擔任轄區防救災工作。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高雄港區)或臺南市(安平港區)。 |
聯絡E-Mail | kfs05126@mail.khf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上述資格者請於108年5月15日前將資格條件所述之資歷證件及履歷表(一般)以A4紙張影印或e-mail(kfs05126@mail.khfb.gov.tw),送高雄港務消防隊人事機構彙辦,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資料請寄:高雄市鼓山區臨海新路25號高雄港務消防隊人事機構收,電話:(07)5622601轉660或6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