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 徵求 技士~2019-08-05

徵才機關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都市計畫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7-29~2019-08-05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及格或其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之公務人員,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二、大專院校以上土木工程、景觀設計、都市計畫、建築工程或環境工程等其他相關學系畢業,具有國家公園、國家風景區或國家森林遊樂區等經營管理專業素養、嫻熟政府採購法、建築管理及國家公園相關法規等或具實務經驗者,得考量優先錄取。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國家公園工程、建管及水土保持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都會公園工程相關業務及管考報表填列。
三、辦理國家公園節能減碳、無障礙相關計畫之推動。
四、其他交辦事項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聯絡E-Mail a0933039523@cpam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及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敘部審定函、考績通知書、工作經歷或證照等證件影本,於108年8月5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10556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營建署人事室(請註明應徵職務:國家公園組都市計畫技術職系技士職務),聯絡電話:(02)8771-2422 簡先生或業務單位:8771-2503黃先生。
二、相關履歷表及具結書,請至本署最新消息公開徵才應徵本署職缺人員填寫表格下載區下載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1070&Itemid=58
三、本職缺應徵人員可將履歷表email至(a0933039523@cpami.gov.tw)信箱,另啟用應徵人員調閱簡歷功能,請應徵人員於108年8月5日前至(https//:ecpa.dgpa.gov.tw)人事服務網以自然人憑證登入『DK.簡歷工作內容登錄及授權』,設定開放授權本署調閱個人簡歷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於一個月內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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