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9-09-02~2019-09-09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等)、工作熱忱、負責盡職,能配合業務共同努力者。 (三)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文化藝術、觀光宣導及役政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本所(臺中市東區長福路24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民國108年9月9日前(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履歷表(A4紙張直式橫書(含自傳),並貼照片1張、格式不限)、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影本,以掛號方式郵寄至401臺中市東區長福路245號,臺中市東區區公所人事室收,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聯絡方式:04-22151988分機721林先生。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四) 月薪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新臺幣34,916元僱用。 (五)約僱期限:自實際錄取報到日起至民國108年12月30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