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19-09-09

徵才機關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9-09-02~2019-09-09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等)、工作熱忱、負責盡職,能配合業務共同努力者。
(三)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文化藝術、觀光宣導及役政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本所(臺中市東區長福路24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民國108年9月9日前(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履歷表(A4紙張直式橫書(含自傳),並貼照片1張、格式不限)、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影本,以掛號方式郵寄至401臺中市東區長福路245號,臺中市東區區公所人事室收,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聯絡方式:04-22151988分機721林先生。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四) 月薪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新臺幣34,916元僱用。
(五)約僱期限:自實際錄取報到日起至民國108年12月30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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