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商業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5-10~2018-05-23 |
資格條件 | 1、經公務人員高考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商業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等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 | 1、公司登記及管理相關案件。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4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1、限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於公告截止日(107年5月23日)前,檢齊報名表件,寄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 李小姐收(郵寄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5573,信封並請註明「應徵經濟發展局-公司登記科科員」,如有證件不齊或逾時寄件時,均不予受理。 2、報名應繳下列證件,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1)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末頁請簽名)。 (2)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各1份。 (3)現職派令及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影本各1份。 (4)最近3年之考績通知書影本各1份。 (5)其他相關專長證件影本。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應徵資料恕不寄還,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須檢還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否則將由本局逕予銷毀。 2、本次徵才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備註:本職缺係預估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