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徵求 技正~2017-09-19

徵才機關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職稱 技正
職系 電力工程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預估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7-09-06~2017-09-19
資格條件 一、大學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公務人員高、普考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
三、具電力工程職系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資格之現職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臺灣地
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事項及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五、具採購專業人員、公共工程品管人員、防火管理人及能源管理人等證照尤佳。
工作項目 一、全校區機電、空調、給排水、消防及電梯設施之維護、修繕、更新等業務規劃督導採購及執行。
二、配合消防業務需要登記擔任防火管理人推動防火管理。
三、節能減碳業務之規劃、採購及執行,執行溫室氣體盤查等業務。
四、新建工程(機水電及空調)之規畫設計招標監工督導及驗收等事項。
五、協助組長推動營繕組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徵人員請檢附以下資料及證件:
1、報名表。
2、公務人員履歷表。
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5、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6、電力工程職系或其他得擔任電力工程職系職務之銓敘部審定資料。
7、最近3年公務人員考績通知書影本。
8、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以上資料請以A4影印並依次序排列並填寫「與正本相符」及簽名,於106年9月19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校人事室龔小姐收〈11201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應徵資料書寫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應徵信封外請註明:『應徵技正』,聯絡人:龔小姐,聯絡電話:02-28938873。
三、報名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資訊公告下載http://personnel.tnua.edu.tw/tw/main/,報名表請填寫列印後連同上開紙本資料一併寄送國立臺北藝術大學人事室龔小姐收,並將電子檔寄送sfgong@ccnia.tnu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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