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轉譯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2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8-10-03~2018-10-26 |
資格條件 | 中華民國國民、男女不拘、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文筆流暢、思維清晰,能詳實轉譯,並具電腦中文輸入能力,但法院現職員工不可參加遴選。 |
工作項目 | (一)按件計酬並依交互詰問開庭時間計算(以法庭數位錄音系統顯示之時間為準),每分鐘新台幣40元,未滿1分鐘以1分鐘計,但轉譯品質不佳者,法院得在該件總酬金之20%範圍內酌減品質罰款。 (二)轉譯人員應於錄音後36小時內(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它休息日不予計算)將轉譯內容交書記官,逾期完成者,每逾期1小時扣該件總酬金千分之三違約金,惟不得逾百分之二十。 (三)轉譯人員庭前準備及在庭時間,均不計價。 (四)因證人未到而未開庭,亦不支給報酬,僅支給交通費新台幣300元。 |
工作地址 |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95047臺東市博愛路128號) |
聯絡E-Mail | mfm9302t@judicial.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10月26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一律掛號通訊報名。 (三)報名地址:請寄95047臺東市博愛路128號臺灣臺東地方法院人事室 收(請註明應徵轉譯人員)。 (四)聯絡電話:089-310130轉1021郭小姐。 (五)簡章及報名表請至司法院及本院網站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