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預估缺) |
職系 | 勞工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10-23~2019-11-06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有勞工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領有政府採購法基礎或進階訓練合格證明者尤佳。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自辦職前訓練課程執行業務。 (二)辦理產訓合作訓練課程執行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 |
聯絡E-Mail | bravenan@wd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勿使用簡歷表,並填寫完整,需含照片、日間聯絡電話、手機號碼、e-mail、500字以上自傳,並經本人簽名)、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筆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等資料影本,於108年11月6日前(郵戳為憑)逕寄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北分署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勞工行政職系科員職務」。 2.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並請務必備妥前述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 (二)甄選方式 1. 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符合資格者,請勿郵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件俾利郵寄。 2.本案除正取1名外,視成績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電話:(02)89956399分機1732人事室劉先生;工作內容請洽詢(02)89956399分機1252吳專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