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二名、備取若干名(106年7月3日後出缺) |
性別 | 駕駛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17-05-31~2017-06-20 |
資格條件 | (一)中央機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之現職人員。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 (三)有職業大客車駕照。 |
工作項目 | 駕駛公務車輛、清潔管理公務車輛、公文遞送、協助場地建置及器材搬運、公共環境打掃及其他長官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一)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759號。 (二)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南投簡易庭:南投縣名間鄉彰南路356-7號。 (三)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埔里簡易庭:南投縣埔里鎮南環路640號。 (四)以上地點視機關業務需要指派。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一)履歷表(含照片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最近3年考成通知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四)機關移撥同意書。 (五)應檢附職業大客車駕照影本。 面試甄選:檢附文件經審查合格,擇期通知面試甄選,並擇優錄取正取及備取若干名(由機關決定),經甄選錄取人員,請依本院通知到職任用。 體檢:經甄選錄取者,請於到職前檢附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未檢附或有以下檢查結果者,視為體格檢查不合格,不予錄取: (一)矯正後視力未達1.0者。 (二)矯正後聽力損失逾90分貝者。 (三)色盲或色弱。 (四)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異常,致不堪勝任職務者。 (五)有其他重大疾病或重大身心障礙,致不堪勝任職務者。 聯絡窗口: (一)臺灣南投地方法院總務科謝任閎。 (二)電話:049-2242237。 (三)傳真:049-22448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