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汐止戶政事務所 徵求 四等約僱人員(戶籍員職代)~2017-11-26

徵才機關 新北市汐止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四等約僱人員(戶籍員職代)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 (另列備取1名,候用時間為3個月)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7-11-23~2017-11-26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戶政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二)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三)僱用期間:自通知到職日起至本所戶籍員娩假結束日止(約至107年2月中旬)
工作項目 戶籍登記及戶政業務相關工作。
工作地址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6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手續:
應備文件:檢附報名表(請自行下載並填列、親自簽名、附照片),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影本、相關經歷證明。以上資料請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並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汐止戶政四等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行動電話,於106年11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以放棄論)逕寄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8號6樓人事林小姐收。
(二)甄試:
1.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2.面試未到者視同棄權不予錄取。
(三)備註:
1.本案為職務代理性質約僱人員,月薪為新台幣30,275元。
2.聯絡電話:02-26429866分機604林小姐。
3.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戶所公告」 機關徵才標題內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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