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鹽水區公所 徵求 技士~2017-03-30

徵才機關 臺南市鹽水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7-03-24~2017-03-30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二)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土木工程職系及相關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無限制調任者。(三)具敬業精神,工作態度主動積極,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及假日出勤。(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並具汽車駕駛執照且有實際上路經驗者。(五)具全民英檢初級以上(或同等英語檢定資格)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土木工程相關業務。(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鹽水區中山路4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資料如下:1.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填銓審、考績、獎懲、聯絡方式等資料)、2.最高學歷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最近一筆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英檢證書等相關資料(無則免),以上資料請掃瞄上傳徵才系統(恕不接受紙本資料)。(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請於106年3月30日前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 徵才公告/點選「臺南市鹽水區公所/公務人員/技士/詳文」,並於職缺頁面最下方點選「我要報名」,填寫基本資料並上傳上開證件影本(含履歷表並附照片,履歷表請於徵才公告上方下載)。(三)應徵者請於期限內完成報名程序,未完成者,視為未報名,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四)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報名資料恕不退件。(五)除正取1名外,並視成績酌增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六)為落實低碳城市之願景,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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