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電力工程,電子工程,商品檢驗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9-12~2019-09-26 |
資格條件 | 1.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電子工程、電力工程或商品檢驗職系任用資格者。 3.具全民英檢中級或其他英語測驗相當等級以上尤佳。 4.具商品檢驗或專案管理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5.持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之人員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1.辦理資訊影音商品檢驗、審核、專案研究及執行政府科技專案計畫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茄苳路157號 |
聯絡E-Mail | yc.tseng@bsm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網站(http://www.bsmi.gov.tw/),於「最新消息」/「徵才公告」/「本局第六組電子工程、電力工程或商品檢驗職系技士1名」項下進行線上報名。 2.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完成上開線上報名程序後,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完整上傳。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影本。 (4)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 (7)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免附)。 (8)英檢成績證明影本。 3.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筆試(測驗),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431917 洽曾小姐。 4.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人員請另檢附最近6年之銓審函及考績通知書。 5.本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1-2名候補人員,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