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助理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8-05-31~2018-06-08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或專科學校畢業。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網路運用處理能力。 三、具汽車駕照及道路駕駛經驗。 四、認真負責、配合度佳、具團隊精神及主動服務熱忱。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菸酒管理相關業務。 二、辦理財政行政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須貼照片、簽名、正確通訊地址)、最高學歷證書及身分證等相關證件影本,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二、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於107年6月8日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達」「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桃園市政府財政局人事室蔣小姐收,聯絡電話03-3322101轉5517」。 三、資格符合人員擇適合業務需要者通知參加甄選,方式:1.電腦文書處理(公文製作、報表編製統計)、2.汽車駕駛、3.面試。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僱用報酬:本職務為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約僱人員,月支報酬280薪點,折合新台幣約34,916元(尚需扣除勞、健保、離職儲金個人自付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