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徵求 辦事員~2018-12-27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衛生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12-21~2018-12-27
資格條件 1.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衛生行政職系之任用資格者。
2. 國內外食品、食品營養、農業、公共衛生相關系所畢業,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者尤佳。
3. 具衛生行政、食品標示及營養標示等相關業務實務經驗2年以上者尤佳。
4. 瞭解食品衛生及營養相關法規者、熟悉食品及公共衛生相關業務。
5. 具有溝通協調能力。
6.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 食品標示管理及政策規劃
2. 食品標示政策擬定相關業務
3. 食品標示相關計畫之撰擬及推動與驗收
4.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署昆陽大樓(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意者請於107年12月27日前至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fda.gov.tw/TC/index.aspx首頁:公告資訊/本署徵才,頁面「標題」請選擇「本署食品組辦事員徵才」,線上報名登錄履歷資料。
2. 並請檢齊公務人員履歷表、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派令、銓敘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英語能力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釘),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記「應徵食品組辦事員」,逕寄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事室(紙本報名資料請務必於公告截止日前寄送本署,未依本職缺公告檢齊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
3. 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 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5. 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6. 洽詢電話:(02)2787-7924江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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