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交通大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資訊處理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19-02-12~2019-02-19 |
資格條件 | (一) 大學以上畢業。 (二) 具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現敘公務人員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本職缺法定任用資格,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 (三) 樂於合作,配合度高,具溝通協調能力者。 (四) 操守良好,認真負責者。 (五) 主動學習,具電腦、文書處理相關證照及其他維修專業背景尤佳。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 儀器設備及館舍空間管理。 (二) 視聽教室設備使用與維修。 (三) 教學與空間設備採購。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30010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送以下資料供初審:(請依序排列,勿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務必詳實填寫,註明白天聯絡電話,請貼照片及親自簽名或蓋章)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歷年派令及銓審函影本 5、最近 5 年考績及獎懲令等資料影本(任職未滿 5 年者,請就任職年資提供相關資料) 6、其他相關證照或合格證書等文件影本 7、公務人員具結書(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 前述所檢送資料請以 A4 規格紙張影印,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二)請於108年2月19日前將前述資料寄送至「國立交通大學人事室」,日期以郵戳為憑。資料郵寄地址及收件人:300 新竹市大學路 1001 號人事室丁小姐收,電話03-5712121轉52238。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技士」字樣,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均不予受理。 (三)經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及筆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須退還報名文件,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