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事務工友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12-21~2019-01-28 |
資格條件 | 1.現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之職工。2.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3.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4.無工友管理要點第3點第4項及第5項所列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 | 1.公文遞送、環境清潔、其他庶務等工作。2.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西路3號三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具本調僱意願表、職工履歷表(含自傳,並請黏貼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最高學歷證明書、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最近1年若尚無考核者,得檢附服務證明書或在職證明書)等,相關文件如係影本,請以A4格式檢附,並請於文件空白處簽章加註「核與正本相符」,於108年1月28日前逕寄本大隊(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並請註明「應徵事務工友」。2.本次僱用未載明之事宜,依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3.聯絡人:人事室陳助理員(02-23752100#1703);有關工作詳細內容請洽:交通警察大隊中山分隊陳警員(02-25414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