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分處 徵求 課員(建管人員)~2017-07-14

徵才機關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課員(建管人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7-07-07~2017-07-14
資格條件 本職務係依建築法第34條第2項規定之特別遴用職務,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項:1、大專以上建築科系畢業,並具3年以上工程經驗。2、大專以上土木工程、營建工程科系畢業,修滿建築設計8學分並參加相關建築專業訓練講習80小時以上(得以防災、構造、設備等建築相關科目4學分替代之),且具3年以上工程經驗。3、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建築工程或建管行政或公職建築師考試及格,並具3年以上工程經驗。
工作項目 1、辦理園區建築管理相關事項(含建、雜照、使照審查及核發)。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加工出口區中一路2號(本職缺未來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將隨同業務移撥至經濟及能源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南分局,屆時並以實際調整後情形為準。)
聯絡E-Mail cyw7412@epz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方式:(1)請檢具報名表、完整之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近之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或得調任經建行政職系之銓敘部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2)「報名表」請至本分處網站(http://www.epza.gov.tw/gaoxiong/index.aspx)首頁/訊息公告/「機關徵才」下載。(3)於106年7月14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806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加工出口區中一路2號,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分處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經建行政職系課員職務」。2、逾時或履歷表資料不完整、證件不齊等均恕不受理。3、合於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恕不通知且不予退件。4、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應徵人員均不符合本分處需求時,得予從缺。5、本案承辦人:人事室張雅雯07-8239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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