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徵求 技佐~2017-07-14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7-07-04~2017-07-14
資格條件 1.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具有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任用、陞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公共停車場興建業務。
2.停車場用地檢討及維護管理。
3.市民陳情案件處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
聯絡E-Mail vi2365@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方式:
(1)請註明應徵職稱及職務編號。
(2)繳交報名表1份,報名表請自本局網站下載繕打,點選【機關介紹→人事園地(人事公告)→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甄選報名表(請務必註明應徵職稱及職務編號:機關介紹→本局簡介→線上徵才)】。
(3)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每筆資料須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經本人簽章、並附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影本各1份,依序排列裝訂整齊後,於106年7月14日前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人事室」。
(4)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聯絡人:陳小姐 電話:07-2299808
其他:
1.資格條件經本局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結果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2.每名職缺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3.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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