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技佐(職務編號:A610080) |
職系 | 獸醫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18-04-13~2018-04-16 |
資格條件 | 應徵資格(現職人員): 1.現職為委任第4職等以上獸醫職系職務並曾經任用審查合格實授,或以技術人員任用有案者。 2.大專(含)以上學校獸醫科系畢業,具獸醫師證書及執業執照,並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公文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各項動物保護工作、動物管制人道捕捉、動物救援運送(含輪值夜間假日)、動物收容所管理醫療(含動物節育手術)、假日及夜間犬貓狂犬病注射晶片寵登及動物送養活動等。 2.防範動物傳染病防治及協助防檢疫等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1號)及本縣18鄉鎮市。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檢具下列文件(影本加蓋與正本無訛並蓋私章): 1.公務人員履歷表(應貼相片)。 2.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5年內考績通知書影本。 3.獸醫師證書及獸醫師執業執照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 5.身分證正反兩面影本。 以A4規格影印依序裝訂成冊,107年4月16日(含)前郵寄(以郵戳為憑)寄達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人事收(360苗栗縣苗栗市苗栗市玉清路382-1號,聯絡電話:(037)320049分機102),逾期不受理,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談,不符合者不予通知,如需返還徵才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如未附回郵信封恕不退件。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