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連江縣南竿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村幹事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8-連江縣 |
有效期間 | 2018-04-19~2018-04-30 |
資格條件 | 1.具有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般民政、自治行政及村里綜合業務之推展與執行。 |
工作地址 | 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列各項經歷銓審、考績及獎懲、訓練進修及自傳等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以上證件(均影印本,證件未附者不予計分)請依序裝訂成冊。二、 於107年4月30日下班前送達本所: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2號(南竿鄉公所)人事室吳先生收,電話0836-22382#16,信封上及履歷表首頁並請註明應徵職務,逾期不予受理,證件不齊恕不予計分。三、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四、本次公開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依序遞補本次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職務出缺時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