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支給280薪點,新臺幣36,316元) |
職稱 | 約僱科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5-06~2022-05-13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 3. 工作態度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團隊精神。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項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 配合中央辦理物力調查及資料統計建檔。 2. 全民國防教育業務。 3. 辦理動員業務訪評與策訂計畫。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
聯絡E-Mail | ao-wen28@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意者請檢具:甄選報名表(附相片、詳填學經歷、簡要自述、日夜間聯絡電話並親自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等,若具政府機關工作經驗請詳填。於111年5月13日前將上開文件掃描檔寄送ao-wen28@mail.taipei.gov.tw電子郵件信箱或以紙本寄達10091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權益編管科約僱科員),以郵戳收件章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2. 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 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預計至111年12月31日止(本次甄選為侍親留職停薪之職務代理,僱用期間依實際請假日期而定),如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相當月支新台幣36,316元,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4. 聯絡電話:02-23654361轉分機663人事室劉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