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北港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22-05-06~2022-05-11 |
資格條件 |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規定情事之ㄧ者。 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5月11日,逾期恕不受理。 (二)採親送(含電子郵件)或掛號郵寄,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111年地特三級(建築工程類科)技士職缺代職缺』等字樣,逕以掛號(郵戳為憑)寄至本所(雲林縣北港鎮北辰路一號),請註明手機號碼及聯絡時間。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 (三)檢附證件:履歷表(如附件)、最高學歷影本、退伍令或兵役證明文件(無則免附)。文件請以A4裝訂,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並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四)受理單位:雲林縣北港鎮公所人事室,聯絡電話:05-7827727薛先生。 (五)僱用期間及待遇:實際到職日起至111年度地方特考三等考試建築工程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十六日解職(大約到112年4月),僱用期間月薪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支薪 (折合新臺幣約36,316元整)。 附註: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取消錄取資格並自府法律責任。 |
工作項目 | (一)建築工程管理業務。 (二) 都市計畫工程相關業務。 (三) 工程開(完)工、監工、驗收、決算等。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北港鎮公所(雲林縣北港鎮北辰路一號) |
聯絡E-Mail | tn0394@ms.tnjh.yl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雲林縣北港鎮公所人事室,聯絡電話:05-7827727薛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