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金門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交通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有效期間 | 2023-03-28~2023-04-10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者。 (二) 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有交通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 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 港埠建設計畫管控。 (二) 建港小組業務。 (三) 停車場工程。 (四) 港埠工程督建及執行。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金門縣政府(觀光處) |
聯絡E-Mail | yen582158@mail.kinme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 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 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 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 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 點選【我的應徵】,於112年4月10日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 (二) 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四) 聯絡方式:金門縣政府人事處劉小姐(082)318-823 分機65115、E-Mail:yen582158@mail.kinmen.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