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員(延長公告)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3-03-28~2023-04-11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6 個月以上或 2 年以上之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農業技術類科相關業務。(2)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5號 |
聯絡E-Mail | wenchanghhsu@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職等報酬: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萬6,932元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4月11日止 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一、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職務代理約僱人員職缺」及聯絡電話,並依序將下列資料影本各1份郵寄(應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非以郵戳為憑)、親送或委託代理人送至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人事室(地址: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5號,聯絡電話: 03-8225135分機125)。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二)最高學歷證件(三)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 二、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聘用公文者,撤銷該公文。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備註: (一)甄審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辦理面試。 (二)錄取名單由本所正式通知,倘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遞補。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