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徵求 業務助理~2022-04-06

徵才機關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
職稱 業務助理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2-03-30~2022-04-06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土木、建築等相關科系畢業。 2.國內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建築等相關科系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 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 1.協助辦理各項工程測設、監工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437007臺中市大甲區民權路5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次職缺如有意願者請將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請註記僅供應徵使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相關經歷證明(無則免付)及簡歷報名表(內含照片,日夜間連絡電話,自傳至少300字,請簡要自述後經本人簽章),簡歷報名表請於本所網站(https://www.dajia.taichung.gov.tw/)機關徵才附件下載處自行下載使用),自即日起至111年4月6日(三)止(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臺中市大甲區公所人事室收,信封上請加註「應徵公建課業務助理」。
二、報名人員經本所資格審查符合擇優錄取,本所亦得視情形擇優辦理面試。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聯絡電話:04-26872101分機411蔡小姐;工作問題請洽04-26872101#分機240張先生。
其他:
1.經甄選正取錄取人員,任職生效日起3個月為試用期,期滿合格經簽准後再訂定111年度契約。試用期間若表現不符單位任務所需,僱用單位得終止勞動契約。
2.契約期間如相關預算(例如:工程管理費等)不足或僱用原因消滅(例如:工程結束等)後,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改列他項經費繼續僱用。
3.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6,316元(約僱五等280薪點),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等自付額。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