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徵求 組員~2022-12-30

徵才機關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組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12-27~2022-12-30
資格條件 1.具大學(含)以上畢業學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考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具外語能力者。
3.熟悉文化採購領域,並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4.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國內外策劃展覽。
2.餐廳、賣店委外營運管理。
3.推動國際、青年工藝事務。
4.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177號
聯絡E-Mail sywu@ntcr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現職公務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11年12月3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如無法上傳,請將檔案email至sywu@ntcri.gov.tw信箱):
(1)公務人員履歷表。(非簡式,須親筆簽名後掃描上傳)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現職服務機關派令影本。
(5)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語言檢定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8)專業人員採購證照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2. 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銓敘部相關銓敘審定函、派令、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依序裝訂,於111年12月30日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以掛號郵寄至(542021)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573號「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人事室」【請於信封外註明應徵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臺北當代工藝設計分館文教行政職系組員及寄件人姓名、連絡電話、地址】(親送者:請將文件送至本中心行政大樓服務台加蓋收發章)。
3.符合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非現職人員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4.本項職缺正取1名,得視需要增列備取1-2名,備取人員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聯絡人:人事室吳小姐,聯絡電話:049-2334141分機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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