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公園業務助理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2-12-26~2022-12-30 |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國民中學以上畢業,品行端正、主動積極、有團隊精神、具服務熱忱、良好溝通協調及自我情緒管理能力。 2.會使用割草機、吹葉機及開手排車優先,另工作屬戶外性質,需刻骨耐勞、忍受高溫,並具有勞動能力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者;男性須服兵役畢或免服兵役者(含國民兵及補充兵)。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1.辦理公園綠地維護相關事務,並視業務需要配合加班、或假日輪班。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 |
| 聯絡E-Mail | 10010960@mail.ty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附照片並簽章)、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在A4紙上)及聯絡方式,男性請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以上資料以A4格式裝訂,於111年12月30日17時前以掛號寄達或親送「桃園市大溪區公所農經課收」,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桃園市大溪區公所業務助理」。 2.經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談,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如未獲錄用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所擇優錄取2人,擇優備取1-2人,候補期間3個月,以遞補本職缺為限。 4.本次職缺薪資依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規定辦理,以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為準)給薪,國中每月新臺幣26,400元,高中(職) 每月新臺幣26,570元,大專以上每月新臺幣27,230元。 本案聯絡人:農經課黃先生,電話:(03)3882201分機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