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內埔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每月新臺幣43,450元 |
職稱 | 約僱運動教練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2-12-29~2023-01-03 |
資格條件 | (一)1.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十年以上)。 2.大專(含專科)以上學歷。 3.持有教育部體育署或原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審定合格核發田徑初級(含)以上專任運動教練證為限。 4.優先錄取條件:曾擔任國家青年代表隊之運動選手。 5.甄選加分條件:通過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並取得各級別證書者。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及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13條、第14條、第15條、第16條情事者;惟經查證隱瞞者得予取消錄取資格、解除僱用契約。 |
工作項目 | 依據「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及服務學校需求,訂定如下: (一)規劃推動學校田徑運動基層選手發掘、培訓、比賽、實施及輔導等事項。 (二)規劃推動學校發展特色有關田徑運動事項。 (三)規劃辦理學校基層田徑運動選手訓練站或績優運動選手之專項術科訓練。 (四)協助輔導學校基層田徑運動選手訓練站或績優運動選手之專項術科訓練。 (五)規劃辦理學校非上課期間(含寒、暑假)田徑運動訓練事項。 (六)參與學校運動訓練、會議及相關校務活動(如學校日、校慶、體育表演會、研習…等)。 (七)接受學校指派協助其它運動訓練、體育活動及發展有關事項。 (八)從事運動教學有關之訓練、研究及進修。 (九)遵守學校相關規定及任務指派。 (十)參與各項體育研習訓練及活動。 (十一)協助區內學校單項運動選手之發掘、培訓、比賽及輔導等事項。 (十二)其他與教育、訓練、競賽、校務有關之交辦及應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內埔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屏東縣內埔鄉水門村成功路8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詳情及相關附件,請參閱附檔簡章或至本校校網查看下載,本校網站http://www.npvs.ptc.edu.tw/ 工作項目諮詢:08-7991103轉246、253學務處,報名資訊諮詢:08-7991103轉270、215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