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大同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人,擇優備取1至2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09~2023-01-31 |
資格條件 | 1.需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現職技工、工友或駕駛,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2)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2.原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含原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業技工及專業工友),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
工作項目 | 1.請將「調僱意願表」親自簽章後,併同履歷表(亦可採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最近1年考核通知書或在職證明等相關文件(證明文件如係影本,請於證明文件空白處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以公文交換或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方式於112年1月31日前送達臺北市大同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103038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2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事務工友」職缺及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 2.聯絡電話:02-25853227,工作內容請洽分機6661林組長,人事業務請洽分機6625楊人事管理員。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將「調僱意願表」親自簽章後,併同履歷表(亦可採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最近1年考核通知書或在職證明等相關文件(證明文件如係影本,請於證明文件空白處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以公文交換或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方式於112年1月31日前送達臺北市大同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103038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2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事務工友」職缺及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 2.聯絡電話:02-25853227,工作內容請洽分機6661林組長,人事業務請洽分機6625楊人事管理員。 備考: 1.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以從缺;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未獲面試或經面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返還。 2.本次甄選事務工友錄取名額1名,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或增列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