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屏東縣榮民服務處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2-11-10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屏東縣榮民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2-11-03~2022-11-10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大專。
2.專業證照:不拘。
3.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協助服務體系工作全般作業【含計畫訂(修)頒、訪查月報、陳報、統計與服務會報會議紀錄資料蒐整、彙報】。
2.捐贈物資發放管理內控與榮民生日卡製作。
3.受理各界捐助款。
4.臨時交辦事項。
註:約僱期間自通知到職日至112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工作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300-1號(屏東縣榮民服務處)
聯絡E-Mail vsdpt0103@mail5.v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網路24小時方式辦理。
請於報名有效期間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經歷證明資料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文件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操作流程詳 如該網站/求職SOP項下說明。(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RESUME_N/WANTLogin.aspx),如無註冊帳號請先註冊,確認履歷內容各項資料無誤後,勾選職缺並「確定應徵」,並請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 料。
2.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均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4.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敘薪,薪點折合率依據行政院核定之標準,核予月薪新臺幣36,316元。
5.聯絡人:人事管理員,聯絡電話:(08)752-2717分機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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