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玉里地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3-15

徵才機關 花蓮縣玉里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約36,932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3-03-10~2023-03-1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經驗達二年以上者尤佳。
(四)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五)不得有國籍法第20條規定,取得外國國籍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測量等相關業務。
2.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98141花蓮縣玉里鎮莊敬路18號
聯絡E-Mail uc07@yul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聯絡方式:
(一)98141花蓮縣玉里鎮莊敬路18號、花蓮縣玉里地政事所人事收)
(二)聯絡電話:(03)8883936高先生。
二、應備文件: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依序排列:【1】公務人員簡歷表(簡式)。【2】學、經歷證件等影印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4】具原住民身分者請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5】擬參加甄選人員簡歷冊(如附件),應徵表件請以信封裝封並於112年3月15日17時30分前親送或寄達,星期六、日及例假日恕不受理報名,逾報名截止時間始送(寄)達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 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41&Page=3998&Index=5下載),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白天聯絡電話、e-mail帳號。
(三)應徵文件之信封上註明『應徵(A610020)約僱職務代理人』。
三、遴選方式:
(一)本所依所附資料辦理初審,所檢附證件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且概由當事人負責。
(二) 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未附回郵信封或未貼郵資者,將由本所另行銷毀。
(三) 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得視需要擇期面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並以e-mail通知)。
(四)惟應徵人員均非適任人員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酌增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僱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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