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徵求 書記官約聘人員~2023-03-15

徵才機關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6等1階280薪點
職稱 書記官約聘人員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3-10~2023-03-15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 具電腦中文輸入能力每分鐘40個字以上(以本署測驗為準)、熟悉Word、Excel電腦文書處理及email電子信箱傳送收信等操作知能。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4) 具身心障礙者身分者佳。
(5) 具有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檔案資料輸入、整理扣押物、造冊、銷毀、傳票製作等或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書記處(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9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8、 聯絡方式:
(1) 報名應繳證明文件:信封應填妥寄件人姓名、地址<請同報名者>(以下請依次序由上而下排列裝訂)
1.報名表1份excel檔(另email至tycp@mail.moj.gov.tw 信箱)
2.切結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自傳1份(請務必填寫及簽章)
4.畢業證書影本1份
5.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無則免附)
6.身心障礙手冊影本1份(無則免附)
備註:
●第1項至第3項之空白表格,請自本署網站下載。填妥後併第4至6項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本署人事室(信封請註明應徵書記官約聘人員)。
●表件下載路徑:本署網站http://www.tyc.moj.gov.tw→電子公佈欄→最新消息
●本署人事室信箱:tycp@mail.moj.gov.tw
●本署地址:330060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98號
(2) 報名期間自112年3月13日起至112年3月15日止,報名應繳證明文件請於112年3月15日下班前寄達本署或親送本署6樓人事室(非以郵戳日期為憑)。
(3) 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4) 資格符合者,擇優辦理面試或業務測驗,並於112年3月20日於本署網站公告參加甄試名單、時間及地點,另依甄選成績第1名為正取,2、3名為備取,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取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署網站/電子公佈欄/最新消息公告。
(5) 本職缺月酬標準為6等1階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36,316元)。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如於聘用期間發生約聘人員消極資格條件、約聘原因消失,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7) 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3-2161507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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