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美術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專案助理(藝文場館科藝創新計畫) |
職系 | 無 |
名額 | 4人(【A組】3人;【B組】1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10~2023-03-27 |
資格條件 | 【A組 (展覽)】 具國內外科技藝術、視覺藝術、文化或相關藝術人文學科碩士以上學歷;或具學士學位,並具備展覽經驗2年以上。具下列條件者尤佳: 一、熟悉國內外當代藝術或科技藝術創作發展。 二、具備科技藝術所需之影音設備及布展相關知識及經驗,可評估創作者使用技術與設備需求者。 三、具流利英語能力或其他外語溝通能力。 四、具專案工作規劃與執行經驗(具科技藝術或當代藝術相關專案執行經驗者尤佳)。 五、具國際交流或國際展覽承辦經驗,可負責國際事務聯繫者。 六、具文案寫作、外文資料編譯能力。 七、具高度服務熱誠、良好人際溝通能力,及可配合執行需求加班工作者。 【B組 (教育推廣)】 具國內外科技藝術、視覺藝術、文化或相關藝術人文學科碩士以上學歷;或具學士學位,並具備展覽經驗2年以上。具下列條件者尤佳: 一、熟悉國內外當代藝術或科技藝術創作發展。 二、具實體及線上活動規劃與執行經驗(具科技藝術或當代藝術相關專案執行經驗者尤佳),並對其效益進行分析與建議。 三、具流利英語能力或其他外語溝通、外文資料編譯能力。 四、具國際交流活動承辦經驗,可負責國際事務聯繫者。 五、具活動行銷及文案寫作能力。 六、具高度服務熱誠、良好人際溝通及應變處理能力,並可配合執行需求加班工作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藝文場館科藝創新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相關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一、協助企劃、籌辦、評估、執行本計畫之各項專案、活動與設備管理,如展演、徵件、國際交流、教育推廣、學術研討會、作品技術評估等。 二、執行、控管並協調本計畫相關之行政工作,及簽辦專案相關公文。 三、相關會議之召開、布置、紀錄及資料彙整等。 四、執行本計畫各項文件填寫、網站及出版品之文案撰寫、文宣出版品中外文編輯等。 五、管理及保管本計畫相關軟硬體設備財產與非消耗物品等。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
聯絡E-Mail | dwyllwyd@art.ntmof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經考核通過後正式聘用。 一、應繳交之紙本資料:檢具以下資料一式5份,依序裝訂成冊。 (一) 履歷表(含自傳及個人照片) (二) 詳細學經歷,及藝術相關專案執行等經驗說明。 (三) 最高學位證明文件影本。(持外國學經歷者,所附學位證明須附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四) 語文相關考試認證及資格文件影本(無可免)。 (五) 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及學術論文、著作、作品集等(影本可)。 二、投件方式:有意者請依規定繳交紙本資料,並將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指定信箱。詳述如下。 (一) 繳交紙本資料一式5份:有意者請於112年3月27日(含)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上述應繳交資料親送或以掛號寄至:「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國立臺灣美術館展覽組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藝文場館科藝創新計畫專案助理(A組/B組)」,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二) 繳交履歷表電子檔:請於112年3月27日(含)前將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dwyllwyd@art.ntmofa.gov.tw【僅傳送電子檔案而未依限寄送紙本資料者(郵戳為憑),視為報名程序未完成,恕不受理。】 三、甄選方式:初審(書面審查)及複審(筆試【英文】及面試),初審後擇優通知複審,無法參加複審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個別通知,甄選結果將於本館網站公告。 四、本次錄取人員每月薪資34,370~37,483起薪。 五、本次公開甄選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2至3人;候補期間自核定錄取之翌日起3個月,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館得予從缺。 六、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