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15~2023-03-15 |
資格條件 | (一)中央機關、學校現職駕駛(含技工、工友) (二)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四)需領有小客車以上職業駕駛執照。 |
工作項目 | (一) 配合車輛派遣勤務及公務車輛清潔保養。 (二) 未出車時,需支援廳舍維護及環境綠美化。 (三) 其他行政庶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大華里澄清路823號 |
聯絡E-Mail | yuchen6@ae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報名方式與日期:採通信或線上報名,有意願調任至本中心服務者,即日起至112年3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請備妥以下文件(以A4紙格式依序裝訂),掛號郵寄高雄市鳥松區大華里澄清路823號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秘書室,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駕駛」字樣,逾期不予受理。 1. 工友履歷表正本1份(需含自傳及工作經歷簡述),並貼妥2吋半身彩色照片。 2.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 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及獎懲資料影本。 4.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請影印在紙張同一面)。 5. 其他相關證照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 (二) 逾期或資格不符(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或視訊面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面試。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中心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合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退件。另得視甄選結果酌增候補1或2名,候補期間3個月。甄選結果,如本中心認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 (三) 報名簡章及相關表格請逕洽聯絡人:秘書室科員楊小姐、07-3709206轉503。 (四) 薪資待遇:月薪新臺幣26,390元-35,770元(依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