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股長 |
職系 | 交通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2-07-20~2022-07-2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3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或交通資位高員級以上升資考試及格,具交通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 三、具辦理公路監理業務經驗,熟悉公路監理相關法令者尤佳。 四、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任用、陞任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公路監理相關業務。 二、辦理文書、庶務事項、兼辦出納、會計事務、人事管理事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所屏東監理站(90002屏東市忠孝路222號) |
聯絡E-Mail | yixin@th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1年7月26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及符合條件之相關系所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現職為交通事業人員請另附工作內容證明及銓敘部職系專長認定等相關文件)等資料掃瞄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聯絡人及電話:王小姐:(07)7711101分機865。 二、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