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5-13~2022-05-20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法律學系(所)畢業。 二、高等考試或相當考試及格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三、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曾擔任法制相關業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承辦法令制度之研究、核議、解答業務,議事有關法令規章之撰擬及執行工作。 二、辦理法規審查委員會業務。 三、辦理法制室綜合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二段一六六號 |
聯絡E-Mail | AI0964@ntp.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其他相關證明(資料均為PDF檔)等。未完整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筆試及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侯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若有疑義請聯絡人事室王小姐(電話:02-22521212轉2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