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屏東縣新埤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 有效期間 | 2022-03-22~2022-03-31 |
| 資格條件 | 1、學歷:大専(含)以上學校畢業。 2、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具電腦資訊能力。 3、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且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任用情事。 4、具公務機關約僱、職務代理或臨時員經驗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項目:辦理本所農業課農業行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業務。 二、工資給付:按月計酬,每月工新台幣36,316元/月。 三、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或僱用原因消失之日止。 |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新埤鄉公所(屏東縣新埤鄉中正路40號) |
| 聯絡E-Mail | a700015@oa2.pth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一)請於111年3月31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本所調閱。 (二)請將下列證明文件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國民身分證影本。 2.其他相關專長證件或訓練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 二、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必要時擇優進行面談,初審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遴選正取1名,備取1名,若正取人員未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本項甄審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報到,當日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五、本所聯絡電話:(08)7973800#22、聯絡人:陳小姐,聯絡E-Mail:a700015@oa2.pthg.gov.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