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造橋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村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2-06-15~2022-06-29 |
資格條件 | 1.本職缺為預估缺(8月出缺)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3.現職公務人員具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具有銓敘審定為委任第四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5.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6.最近3年內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者。 |
工作項目 | 1.社福案件之受理申請及審核。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造橋鄉公所 36141苗栗縣造橋鄉造橋村14鄰3-1號 |
聯絡E-Mail | g05@tc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2.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自傳請勿空白,並請上傳下列附件資料:(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6)如有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4.報名人員經資格初步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合、證件登載不全或不齊者不予受理;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5.經評定為錄取人員由本所向其原機關辦理商調,如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7.聯絡電話:037-542255-166,聯絡人:張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