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聘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2-06-14~2022-06-17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承認之大學以上商學院等相關科系畢業 2.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3.工作認真、主動積極及品德操守良好,配合度高。 4.具公文寫作及行政經驗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及第5條之情事。 6.本職缺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 |
工作項目 | 1.轉投資公司相關案件。 2.基金財務狀況分析及整體資金調度之簽辦事項。 3.作業基金短、中長期財務規劃。 4.作業基金計畫型資本支出概算編列案件之簽辦事項。 5.專案資金融資預算編列、貸款之洽借等事宜。 6.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增修條文等相關事宜。 7.其他綜合性業務。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號 |
聯絡E-Mail | ssh@epz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至本處網站/首頁/就業資訊下載報名表及履歷表。 2.請檢具甄選報名表、履歷表(自傳務必填寫)、最高學歷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書影本(檔案請勿大於10MB,以免無法傳送),並請將相關電子檔案掃描後於6月17日(星期五)前以電子郵件傳送至ssh@epza.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第一組職務代理人-000姓名)。 3.逾時報名或履歷表電子檔案未傳送、資料不完整、證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合於資格條件者另行由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且不予退件。 4.本職缺係代理本處職員留職停薪期間業務,月酬標準以聘用6等280薪點支薪(約折合新臺幣36,316元),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預估至112年1月17日)止,如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5.備註: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公告翌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 6.聯絡電話:07-3611212轉622許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