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新臺幣38,391元至40,466元,新進人員需自38,391元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 |
職稱 | 約聘管理師(預計111年7月1日出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6-13~2022-06-20 |
資格條件 | 一、學經歷(至少符合一項): 1. 國內外大學畢業,得有護理、公共衛生、醫學、醫管或相關科系學士學位者。 2.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衛生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 3. 領有護理師證書,並具有與護理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如為大陸地區人士需設籍滿10年。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人員。 |
工作項目 | 1、 辦理社區防疫、校園預防注射、傳染病個案追蹤管理及通報系統監控及分案追蹤管制執行成果等相關事宜。 2、 傳染病防治及公共衛生等行政性業務之管理。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 439 號 2 樓〉 |
聯絡E-Mail | siangping0901@healt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job.health.gov.tw//)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1.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 甄試報名表(含照片、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 3.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學歷證件文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4. 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如工作年資服務證明、在職證明(非現職人員免附)及離職證明(無則免附)。 5. 專業證書正反面影本,如護理師證書。 二、資料繳交方式(請擇一種方式繳交):(1)線上上傳:再自行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將應檢具之資料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2)電子郵件傳送:掃描全部表件以電子郵件mail至siangping0901@health.gov.tw信箱,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約聘管理師』。 3.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另掃描不清楚不易辨識者,視為證件不齊全。請於111年6月20日前傳送報名資料,一律採通訊方式,不接受親送,報名表件未依時限寄達,或未於衛生局網站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參加甄試。 三、其他說明: 1. 初審合格者名單暫定於111年6月22日下午7時前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6月27日上午面試,屆時初審合格者名單、參加面試及甄選結果均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日期)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2. 自實際到職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並自實際到職日起依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試用3個月,試用考核成績不滿70分者,予以解聘(僱);111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備註: 1、 考試方式:口試。 2、 本項職缺於111年7月1日開缺,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中心就應徵人員甄試結果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另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1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 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心,違者將不予考慮。 4、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及統計圖表製作能力,能配合加班、輪班及職務作機動調整者尤佳。 5、 報名應繳證明文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6、 若有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者,請洽(02) 28813039轉分機7132金護理長,其餘事項請轉分機7124人事室蔡小姐。 7、 為維持防疫量能,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即日起新進人員報到時,倘未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應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等相關檢驗陰性證明。 待遇(每月): 新臺幣38,391元至40,466元(新進人員需自38,391元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