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
職稱 | 課長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6-02~2022-06-10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具備擬任職務職系任用資格者,並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 二、具良好溝通能力與服務熱忱;並具有土木工程相關經歷3年以上。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綜理經建課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9樓 |
聯絡E-Mail | ng_0660@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11年6月10日前完成線上報名,報名方式說明如下: 1、現職公務人員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 (2)請至前開系統上傳考試及格證書、學經歷證件、現職或最後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英語能力測驗合格證書或其他種類證照(證書)等附件資料。 2、未填寫履歷表自傳及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請務必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證件不全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四)本項課長職缺預計111年8月1日出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聯絡人:高慧懿;電話:02-27831343分機652;電子郵件信箱:ng_0660@mail.taipei.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