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學務創新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 有效期間 | 2022-07-19~2022-07-25 |
| 資格條件 | 依下列資格及順序公開甄選之。 (一) 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二) 大學以上畢業者。 依上開第(二)款規定進用之人員,應自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聯絡處之甄選委員、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校長及學務創新人員之業務主管,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學務創新人員。 |
| 工作項目 |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第一點(工作內涵)、第四點(業務內容)及勞動契約所載之事項,其他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1.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1)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協助學生生活輔導、照顧及值勤。 (2)賃居、寄宿、工讀學生輔導等工作。 (3)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及交通安全等工作。 (4)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與參加不良組織等工作。 (5)協助執行防制校園霸凌、性別平等教育、校園災害防救等各項工作。 (6)交通安全管理維護工作之執行暨交通安全宣導教育推展(如:校內交通安全委員會議、上級專車聯合稽查等。) (7)交通車管理相關業務。 (8)辦理教官室相關業務。 (9)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與輔導。 2.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1)校安中心輪值,須維持 24 小時待命(含重大天然災害發布停止上班時)。 (2)支援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 (3)校安通報及急救(視狀況)。 (4)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等相關業務。 3.支援相關單位: (1)藥物濫用查察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含夜間聯合巡查)。 (2)處理或支援校外會、聯絡處、學校學務及軍訓單位等相關工作。 (3)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北區北門路 2 段 125 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次甄選簡章,請至本校網站:https://www.tnssh.tn.edu.tw/page.asp?mainid={DA826743-0BA0-48D6-B3F8-7C1CCFE3AFFA}查詢及詳閱。 聯絡人:聯絡電話:06-5712885,聯絡人:池建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