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徵求 約僱工程員~2022-12-24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工程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12-16~2022-12-24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電機工程或電子工程相關學科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孰悉Excel、Word電腦軟體操作與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4.積極、配合度高、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5.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並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及曾有維修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垃圾焚化廠各項電力設備、電子設備及其附屬控制設備相關檢查、測試及維修。
2.檢查及維修相關零星採購。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聯絡E-Mail kg9633@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於111年12月24日(星期六)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進行線上應徵或email至kg9633@gov.taipei(主旨請註明應徵「約僱工程員職務」),並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請勿寄送紙本):(1)個人履歷(所附之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服務證明文件影本(無可免)、(4)專業證照影本(無可免),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
二、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或提供資料不齊全者將不另行通知,洽詢電話:02-27961833轉210黃組長(業務相關)或343陳小姐(徵才作業相關)。
三、報酬:支280薪點,約新台幣3萬6,316元。
四、僱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之前1日或代理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
五、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1~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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