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觀光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第9職等 |
職稱 | 編審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24~2023-03-27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職銓敘審定薦任第9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人員。 二、國內外公私立研究所以上畢業,具有辦理觀光或旅宿業業務合計六年以上。 三、具採購證照者優先考量。 四、具有相當全民英檢中級或其他語言取得相關機構認證或檢定資格人員為佳。 |
工作項目 | 一、督導旅館業之管理與輔導業務。 二、督導旅館業品質提升相關獎補助事宜。 三、督導「臺灣旅宿網」及旅宿業資料統計相關業務。 四、督導辦理觀光產業優惠貸款相關協處事宜。 五、督導民眾陳情案、消費爭議案件查處。 六、協助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90號9樓 |
聯絡E-Mail | ch3615@tbro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完整上傳。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期、擇優辦理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電話:(02)23491500分機8501簡副組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