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鹽水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36,316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9-02~2022-09-12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學校地政相關科系畢業。2.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4.品德操守優良,具服務熱忱。5.熟悉地政業務尤佳。 |
工作項目 | 1.土地登記案件之審查、校對。2.法院囑託登記案件之擬辦。3.辦理政策性業務。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1年12月26日或留職停薪人員復薪前1日止,惟如代理原因消失,約僱人員應即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鹽水區武廟路一號之一 |
聯絡E-Mail | hallie@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應檢具證件:(1)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專區」處下載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下載」(2)最高學歷證書(3)身分證正反影本(4)如有其他相關證件(如英檢等)亦請一併檢附。 2.意者請至本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公告上方/點選「臺南市鹽水地政事務所課員職務代理人/詳文/我要報名」,完成基本資料填寫並上傳應檢附證明文件。應徵者請於111年9月12日前完成上述程序,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2名,期間為三個月。 4.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採應徵履歷無紙化,相關資料上傳後無須再郵寄,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5.如有疑問請逕洽人事張小姐 06-6522491分機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