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歷史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6-08~2022-06-14 |
資格條件 |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經委任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 三、經銓敘審定薦任第 7 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四、無限制轉調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未受懲處分,品性端正者。 五、個性積極、認真負責且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可配合業務執行需求及異地出勤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館藏圖像授權加值應用及行銷業務。 二、辦理研考及專案計畫事宜。 三、其他支援或臨時交辦事項等。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1號 國立歷史博物館 |
聯絡E-Mail | person@nm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資料(以A4格式影印,依序排列),於111年6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國立歷史博物館人事室,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1號」陸小姐收,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1.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相片,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 2.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現職派令及最後一次之銓審函影本。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採購專業證照、身心障礙手冊或英語檢定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8.信封請註明應徵「文創行銷組專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以上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另請至本館全球資訊網(網址:www.nmh.gov.tw)「訊息/訊息公告」下載本職缺公開徵選人員報名表(檔名:文創行銷組專員公開徵選人員報名表),填妥後以電子郵件將word(或odt)電子檔寄至person@nmh.gov.tw(本信箱僅供寄送報名表電子檔之用;請勿更動報名表格式;電子檔收件截止日同紙本資料,如電子檔資料與紙本資料有出入以紙本資料為準),信件主旨統一為:○○○(應徵人姓名)_文創行銷組專員公開徵選人員報名表。 (四)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六)聯絡人:本館人事室 陸小姐 02-23610270分機608。 註: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掛號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