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6-10~2022-06-21 |
資格條件 | 1、大學(含專科)以上畢業。 2、經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普考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4、具新媒體(FB、IG、youtube)行銷撰寫文案剪輯影片專長尤佳。請附上作品或提供相關作品網址。 5、需配合加班。 |
工作項目 | 1、辦理檔案管理業務。 2、辦理新媒體行銷相關工作(FB、IG及Youtube等)影片、照片拍攝剪輯及文案撰寫等。 3、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新北市新莊區樹新路222號7樓) |
聯絡E-Mail | AR0590@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上傳資料應包含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初任公職及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 ※並請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上傳資料另以電子郵件寄送至ar0590@ntpc.gov.tw。 2、應徵資料如以紙本寄送,則請於上網公告期限截止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以放棄論)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開資料掛號寄送新北市新莊區樹新路222號7樓人事室收。 3、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通知。 4、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擇優增列候補,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聯絡人:吳小姐02-22075911轉分機825;李主任02-22075911轉分機7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