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徵求 聘用職務代理人~2022-10-05

徵才機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9-30~2022-10-05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或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 年以上者。
(二) 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優先考量。
(三) 具有辦理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有線廣播電視相關預算、施政計畫、績效考核、研考等綜合事務,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涉頻道變更、授權、上下架、危機處理等事項。
(二) 辦理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籌設、建設、營運、評鑑等監理事項。
(三) 有線廣播電視業務及有線基金相關法規之制修訂事項。
(四) 公告受理有線基金年度補助計畫相關事項。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 請於111年10月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逕寄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6樓平臺事業管理處有線廣播電視業務科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平臺事業管理處有線廣播電視業務科聘用人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初審合格者本會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28元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另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 本職缺係代理本會平臺事業管理處有線廣播電視業務科專員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聘用期間自人員報到日起至113年11月3日止,惟如聘用期滿或該專員提前復職時,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四) 本職務月支報酬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規定,按其所具資格條件以328薪點支薪,折合臺幣42,541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等自行負擔費用)。
(五) 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的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王先生,聯絡電話:(02) 33438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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